德州新闻网讯 记者尹晓燕 通讯员门英
6月26日,市民王先生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将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冲抵模式从原来的“按年冲抵”改为“按月冲抵”,更改后,无需每月往贷款卡里存钱还款,而是使用公积金缴存余额自行冲抵。
2021年,他和妻子购房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还款期限为30年,每月要固定还款1800余元。当前,他每月缴存余额入账为2000多元,因此,改为“按月冲抵”模式后,公积金可实现自动通过账户余额扣款,减轻了每月还款的压力。
根据相关政策,针对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的,会先冲抵主贷人账户余额,再冲抵配偶账户余额,双方均不能足额冲抵的需自行将资金存入贷款卡,因扣款不成功造成逾期的,借款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除了通过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我的账户-我的业务-我要贷款-变更冲抵方式进行更改外,申贷人及其配偶还可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