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逐步攀升,新闻热线接到各类噪音投诉明显增多。尤其是十多天后就是高考,中考也进入紧张的备战阶段,噪音让不少家长和考生坐卧不安。如果您身边发现有噪音,请根据管理职责拨打相应电话。
工业、建筑施工噪声:环保局
投诉受理电话:12369
按照《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处理或者移交处理;污染程度严重的,应当立即处理或者立即移交处理。
广场舞、商业、娱乐噪声:城管执法局
投诉受理电话:12342
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21时至次日7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狗叫声、车辆、装修扰民等生活类噪声:公安局
投诉受理电话:110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不得从事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