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下月起,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有望享受资金资助。9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管理办法》,提出从6月1日起,西部经济隆起带59个县(市、区)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区域之外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18个县(市、区),将可享受该政策支持。根据2013年我省出台的《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我市在规划范围之列。
此次的管理办法,计划从今年起到2020年,每年支持100个左右的人才项目,引进一批带成果、带项目到受援地创新创业的人才,研发和转化一批技术创新成果,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有效服务本地重点产业发展,使受援地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素质有效提升,人才对产业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显著增强。
据了解,资助对象为受援地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含市及市以上所属企事业单位),存续期一年以上。在申报的条件上,引进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从事专业和承担的项目与本地产业契合度高。人才项目包括自选项目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项目应为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科技攻关、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等。
在人才项目资助资金按以下范围和标准安排使用上,共分为三种。其中,项目研发经费用于与人才项目密切相关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软件购置,项目测试、化验、加工费用,以及实验室改建费等必要的开支;项目业务经费用于与人才项目密切相关的会议、差旅、咨询、交流合作和知识产权事务等必要的经费开支。此项费用须在资助资金总额的15%以内安排使用;个人生活补助用于引进人才改善生活使用。此项费用须在资助资金总额的15%以内安排使用。
根据要求,如果项目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人才项目资金的,一经查实,对项目单位予以通报,收回全部资助资金,取消今后人才项目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晚报记者 潘晓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