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汤锦瑶)
1月12日,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在全县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要求,2022年1月21日前,由临邑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导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商家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收回,不得继续储存。
同时,各乡镇(街道)、社区要合理设置烟花爆竹置换回收点,采取以物换物的方式,妥善开展群众已购置烟花爆竹置换、回收工作。
禁售禁放期间,各部门将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