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许全臣李成坤)10月9日,平原县某公司负责人陈某来到平原县公证处,对工作人员及时公证保全证据,维护企业权益表示感谢。
原来,陈某近期发现一家门店仿造并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的产品,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带来经济损失和商誉损毁。为了收集证据以便维权,陈某向公证处提出,到侵权门店购买侵权商品,由公证员进行全程监督。
了解情况后,平原县公证处及时受理申请,并派出公证员到达现场,通过拍照方式固定购买涉嫌侵权产品的过程,并替当事人将产品封存,随后出具相关保全证据公证书。陈某对涉嫌侵权企业提起诉讼维权,公证处固定下来的证据最终被法院采纳为有效证据,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工作人员介绍,企业通过诉讼方式维护知识产权时,证据完整性和真实性对诉讼输赢起到关键作用。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通过公证保全证据等方式,证明侵权行为真实存在,可以给受侵害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