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张明凯通讯员张伟)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大烟苗”也悄然冒头。大烟苗是罂粟的幼苗,关于它有很多的“传言”。有人说它的花很美,可以观赏;也有人说它可以当菜吃,强身健体;更有人说它能治病,堪比“灵丹妙药”。于是,有些人悄悄在地里种下了罂粟种子。近日,乐陵警方在开展禁种铲毒工作中,二人因种植罂粟被处罚。乐陵警方提醒,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
4月12日中午,乐陵市公安局黄夹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表示有人在家中种植罂粟。得知这一消息后,黄夹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有两户人家院中种植罂粟幼苗。在确认无误后,对现场罂粟幼苗进行清理,并口头传唤违法行为人宋某和高某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宋某和高某分别承认自己种植罂粟幼苗42株和75株,两人表示仅仅是将罂粟当成了普通农作物种植,只为自家烹饪炒菜食用,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在民警的教育下,两人知道了种植罂粟的危害。目前,乐陵市公安局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种植罂粟的原因五花八门,有人是轻信偏方以为罂粟是“治病良药”,有人则仅仅是出于好奇,当做食物食用。乐陵警方表示,由于罂粟苗和罂粟壳中也含有吗啡等生物碱,长期食用此类食品,人会出现和吸毒类似的症状。如发冷、出虚汗、浑身乏力、面黄肌瘦等,严重者人体中枢神经也遭受伤害。
乐陵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罂粟不是菜,种一棵也违法,无论什么种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轻则罚款,重则入狱。希望广大群众提高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原植物的种植行为,远离毒品危害。如果市民发现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