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积极推进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近日,宁津县启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行业建设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以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为基数,按0.8‰的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这意味着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确保了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权益。宁津县人社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工伤认定程序,加强待遇支付审核,按时发放工伤待遇,有效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从根本上减少工伤权益纠纷的发生。

  宁津县人社局 王斌 单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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