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塞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正式生效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任沁沁)记者15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中国与塞尔维亚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3月13日正式生效,两国驾驶证实现免试互认换领。当天,北京某高校一名塞尔维亚籍篮球教师持塞尔维亚驾驶证顺利换领了中国驾驶证,成为北京第一个享受到政策便利的塞尔维亚籍申请人。

为便利中塞两国人员在对方国家驾车出行,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202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正式签署。根据协议,中塞双方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员在其境内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互认;对于在对方国家居留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免试互换。互认和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为落实好中塞驾驶证互认换领便利政策,公安部交管局日前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协议规定,优化办证服务,严格审核资料,加强路面执法规范管理,确保互认换领工作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开展。

此前,我国已经实现与比利时、阿联酋、法国驾驶证互认换领。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外交部等部门,进一步扩大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互认换领驾驶证的范围,不断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更加便利我国公民境外驾车出行。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