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调查:私搭乱建屡禁不止

德城区北园小区内私搭乱建的简易板房。记者 马乐 摄

□本报记者马乐
现象:私搭乱建随处可见
    11月23日,记者来到德城区北园小区,发现居民楼间的公共区域都被一座座蓝色四四方方的简易板房占领了。记者大体计算了一下,小区中的简易板房大约有50多座,小的有五六平方米,大的有二三十平方米。居民大多在里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以及存放家中的杂物,还有的甚至开起了水果店、洗车房,做起了生意。“盖个五六平的就1000多块钱,几个小时就能弄好,工料都不用管,也不用跟物业说。我们小区里就有一户居民,干这个买卖。 ”小区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
    在位于天衢工业园的北苑新邸小区,记者看到,一栋居民楼前的绿化带被篱笆和栅栏分割成3块,里面种着大葱、白菜等。绿化带上方一米多高的一根管道上,还缠着已经干枯了的瓜藤。而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国棉厂宿舍中,有居民干脆将小区主干道旁边的一块5米长1米宽的绿化带围了起来,不但在里面种菜,还养了几只鸡。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地世纪城小区一栋居民楼的楼顶上,有一座规模不小的简易板房,房子里养着几十只鸽子,每天下午鸽子飞出来,羽毛、粪便在小区里散落得到处是。
    以上情况在我市南小市路铁路宿舍小区、聚福园小区等也同时存在,一家搭建,左邻右舍随之效仿,原本归全体居民共有的公共用地一点点被“私有化”。记者在12345市民热线了解到,今年以来,市民热线共接到相关投诉400余件。
    声音:居民很担忧,物业很无奈
    对于小区公共区域私搭乱建的现象,多数居民表示反对。北苑新邸小区居民王勇告诉记者,小区公共绿地、空地都是属于全体小区居民所有,私搭乱建行为侵犯的是集体利益。同时,部分居民认为,私搭乱建行为也容易造成消防安全隐患。“有的违章建筑占用了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来,那后果不堪设想! ”铁路宿舍小区居民张永生说。
    也有居民对此不以为然,北园小区57岁的张女士表示,楼房是自己家花钱买的,她有权拓展自己家的空间,这样住着更方便。“我们这是老小区,没有储藏间,很多东西都没有地方放,只能自己盖一个。 ”
    对于小区居民的种种行为,物业公司也十分无奈。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民在小区公共部位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物业发现此种现象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我们每次都会对业主进行告知和劝阻,但是由于没有执法权,他们根本不听,态度十分恶劣。而且居民都是跟风盖房,一个盖了发现没事,其他人都跟着学。有时一个晚上,就能多出三四间简易板房。 ”北园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城管部门:今年以来制止117起、拆除2000余平方米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居民小区内的私搭乱建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三区城市管理局管理。
    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德城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张群。据介绍,私搭乱建的行为包括:未取得市规划管理部门施工许可证而施工的工程;在现有房屋四周、阳台等处擅自搭建的一切附属物;未经批准占用道路、人行道、楼梯等修建的房屋及其他临时性设施;未经批准私自在绿地开垦种植等。
    张群告诉记者,这些违章建筑没有审批手续,侵占的是城市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侵害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合法利益。“接到投诉举报后,我们会实地核实调查取证。如果确实违规,会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就会通过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手段遏制违建行为的继续发生。”张群说。据统计,今年以来三区城管部门共巡查及接报发现临时建设行为283起,其中小区内私搭乱建117起,已制止115起,拆除2000余平方米。
    建议:权责分明,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对于根治小区内私搭乱建现象,德州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宋国华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私搭乱建损害了全体业主的权利,业主们可依法进行维权。此外居民需要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监督与管理。小区内部可实行自治管理,通过制定自治章程,明确业主共同管理社区建设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各相关部门要权责分明,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不留盲区。物业公司、居委会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小区施工的日常监督,发现私搭乱建行为或接到投诉应及时劝阻或向管理部门汇报;城管部门则要提高执法效率和加大执行力度,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责令限期改正。
    此外,在治理的同时还应追本溯源,探寻小区建设自身的问题。例如,有些小区由于缺少车棚或地下储藏间,业主不得不自行搭建。物业公司、规划部门应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尽量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方便、为安全提供保障。在产权单位、居委会及全体业主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共建共有为原则,统一筹建管理一些基础设施,以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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