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表彰2021年度“诚信单位”

德州新闻网讯

12月15日上午,德州市举行2021年度“诚信单位”表彰会议,来自全市各行业领域的50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职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楷模受到表彰。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继续开展了德州市“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并由德州市发改委、德州市委宣传部、德州市文明办等8家单位联合举办。经推荐、信用核查、征信核查、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评选出50家“诚信单位”、50家“诚信提名单位”。

德州市连续开展两届“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作为一项全国创新性工作,既是德州多年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延续和升华,也是推进全市各个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又是新形势下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活动形式。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高洪玉表示,德州市将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诚信单位”的先进事迹,积极发挥典型模范的带头效应,弘扬社会正能量,让受表彰的部门和单位成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中坚力量,成为带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坚持诚信原则的助推器,培育更多的诚信典型单位,让“大德之州、诚信之城”品牌叫响全国。

德州市将对“诚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年审一次,“诚信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本部门信用工作,共同分享诚信果实。对诚信创建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失信行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及时取消称号。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高家辉 通讯员 李佳林 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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