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谦上疏解民困


  □郭峰
李时谦,淮安山阳县人,清康熙七年(1668)任乐陵知县,康熙九年(1670)升湖广监察御使,治乐陵3年间,深得百姓爱戴。
  他为官爱民生,惜民力,有胆有识。到任当天,李时谦看到乐陵城东门坍塌,“危不可以支”,应尽快修缮,可是他也了解到,去年乐陵刚刚经过大旱,民力困乏,若再兴土木,无益民生,考虑再三,决定加强安防,暂不动工。直到两年后,百姓有了余力,李时谦这才带头捐俸,动工修城。
  康熙十六年(1677),康熙皇帝为筹措军饷,鼓励民间大力开垦荒地,规定“有查报三百顷以上者,不论俸满即升”。即一个县新开垦土地只要达到300顷以上,当地官员不管任期是否到期,一律奖以升迁。
  时任乐陵知县孟振玉为达到个人升迁目的,两年间虚报了新垦地890顷之多。土地面积报得多,课税就多,但实际又不存在这么多的地,怎么办?孟振玉用恐吓、强制手段逼迫百姓屈从,把多出来的税赋全部摊到实有土地里去,给百姓带来极大负担。直到康熙十八年(1679),不堪重负的乐陵百姓实在忍无可忍,一封匿名举报信递到了时任湖广监察御使李时谦的案头。
  李时谦接到匿名信,立即着手调查,他发现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其他地方也有这种情况,向皇帝上报《民隐上告疏》,痛斥并弹劾造假官员。
  他在疏中怒陈造假行径之恶劣,以及这种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请求皇帝严厉查处这些官员。孟振玉最终落得削职查办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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