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临邑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本报记者杨鸣宇本报通讯员薛晴

9月10日上午,临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毕某宁为首的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犯罪集团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和敲诈勒索罪。“对这类涉恶案件,庭审前,我们已仔细审阅卷宗、研究案情,制定了相应的庭审方案,并对重要事实证据、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 ”临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新华介绍。由于证据充分,该案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邑县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成立了由院长挂帅、分管院长主抓的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关注案件审理进度、研究存在问题。 ”临邑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副组长付东兴说。去年以来,临邑县法院先后召开全院干警大会12次、党组会议15次,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安排扫黑除恶工作。同时,该法院建立周学习、汇报制度,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要求,分管领导定期向党组汇报扫黑除恶进展情况。

为将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临邑县法院还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发挥联席会议、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机制作用,推动建立黑恶势力“打防管控”一体化运行机制,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打击合力。针对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案件,不遗余力加大打击力度。

2018年以来,临邑县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8件,其中依法审结3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般参与人员多,涉及罪名多,作案次数多,跨越时间长,成员涉案程度不同,在每个被告人定罪量刑上,需要办案人员严谨、细致、精准地进行审理和判断。一旦经手,负责案件的法官都会感到很大的压力,加班加点研究案情就会成为常态。 ”付东兴介绍。该法院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做到审结案件无一改发、无一投诉、无一上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8年11月23日,临邑法院公开审理以杨某明为首的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敲诈勒索罪案件。 8名被告人分别以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四年五个月不等。“这是临邑县首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众多、案情复杂、侦查取证难度较大,但我们最终将8人绳之以法。 ”付东兴说。

为让更多群众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临邑县法院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对扫黑除恶重大进展、重点案件深入宣传报道。同时,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张挂宣传标语、定期上街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我们还公布了举报黑恶势力的途径,号召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付东兴说。“下一步,我们将以‘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发挥好主力军作用,继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专业化,取得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邱新华表示。

(转载自2019-10-31德州新闻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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