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10日,受中国家管网集团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了中俄东线与济青复线齐河联通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全文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见链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国家管网集团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世纪大道15002号
联系人:白芷嫣
电话:18642327560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1号楼25层2905
联系人:付正军
联系方式:13501193940
邮箱:21586009@qq.com
国家管网集团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