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纪委:助力“扫黑除恶”在行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迅速行动,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县纪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信访、案管、党风及审理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加强与政法及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线索互送,集中力量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落实处理,严肃问责,保证专项活动的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全力支持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暗访与实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涉黑涉恶问题进行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对涉嫌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按照管理权限移交,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充分发挥网络举报系统、"12388"举报电话,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并结合群众点名接访、信访举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处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快处理。对地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工作中,存在履职履责不力、失职渎职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将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遮丑,着力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县纪委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已受理县公安局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类线索3条,以实际行动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李娜)

(转载自 2018-03-21 德州新闻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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