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严惩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

本报记者

5月25日,德州市纪委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典型问题。

武城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原中队长马胜才违规为超载运输车辆领路收费等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马胜才利用担任武城县交警大队二中队队长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为超载运输车辆逃避查处提供帮助,个人分得“领车费”4万余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马胜才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伙同他人接受违法行为人请托,对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个人共分得“好处费”13万余元。马胜才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新城党政管理服务中心原总支书记费文鹏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问题。2012年12月,费文鹏为抢夺工程项目,指使他人阻拦某公司在建筑工地施工,并对公司施工人员进行殴打,致1人轻伤。2017年2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桑元赵村村民与费文鹏所在的大费村村民因故发生争执,费文鹏指使策划以暴力方式应对争执,导致两村村民互相投掷砖头,造成道路通行中断,无辜群众受伤,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另外,费文鹏还伙同其父亲费振会(大费村党支部原书记),挪用大费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经营。费文鹏、费振会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平原县王杲铺镇前程村党支部原书记程献山等人寻衅滋事问题。程献山于1993年至2014年担任前程村党支部书记,2012年6月底起不再主持全村工作,但一直控制村委会办公室钥匙未交。2017年9月,程献山在得知村委会使用村委会办公室开展工作后,与其兄弟程现林、次子程如亮等4人,到村委会寻衅滋事,扰乱办公秩序。2017年10月,上述人员因寻衅滋事分别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程献山、程现林、程如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员干部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侵吞集体“三资”、作风蛮横或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聚焦公职人员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餐饮娱乐、民间借贷、商贸集市等行业和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转载自2018-05-28  德州新闻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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