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军家庭:不悔的人生

 

不悔的人生 无私的奉献

——夏津法院孙金军同志事迹材料

    孙金军,72年2月出生,90年3月入伍,92年10月入党,94年3月因工作突出被破格提干,在部队历任排长、副连长、连长、付营长等职。因妻子患有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人照顾,2003年孙金军毅然选择了转业要求回家乡工作,2004年10月根据组织的安排被分配到夏津县法院城区法庭任书记员,2008年9月被调任法院监察室工作。其妻子庞林娟患有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是一种被国际医学界公认为“不死的癌症”的不治之症,孙金军多次变卖家中财物筹集药费带妻子到多家医院就诊,竭尽一切所能为妻子治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妻子的照顾都是无微不至,真正做到了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其感人事迹已被多家媒体报道。2006年孙金军同志入选感动德州十大风云人物,2007年被评为为第五界德州市文明市民2008年被县直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7、2008、2009连续三年被夏津妇联评为“和谐家庭”及十佳“和谐家庭”。

    孙金军在工作中更是勤勤恳恳,在基层法庭工作时从家到法庭20多华里的路,自上班第一天起,他骑自行车从没有迟到过一次,而且每天几乎都是第一个到法庭,到庭后打扫庭内外卫生,整理卷宗,为同志们烧好热水,天天如此。虽然家中有患有重病的妻子需要照顾,孙金军却从来没有因为家事而耽误工作,很少请假和早退,很好的平衡了家庭和工作之间的时间安排,在工作中的成绩非常突出。在最初开始做庭审记录工作时,因在部队训练时手部受伤落下毛病,写字比较慢,为了提高书写速度,他利用空闲时间把民事手册1—8册全部抄写一遍,字数达300万字,最后练成由他记录的庭审笔录,速度快,内容全,字迹清楚。

    除做好庭审记录外,他还是法庭外勤组的负责人,熟练掌握了法律知识后,他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孙金军同志担任书记员的同时,还担任着法庭外勤组的组长,负责部分法律文书的送达,因为城区法庭的辖区部分在农村,农民外出打工、经商、下地干农活,在法庭的工作时间很难找到当事人,孙金军同志就把法律文书送达的时间订在了早晨、中午,下雨当事人可能在家的时候,自己虽然辛苦,却方便了当事人。三年多的时间,由他送达的法律文书1200多份无差错,无迟延,为及时高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2008年9月根据组织的安排他被分到法院监察室工作,为了适应新岗位、新任务的要求,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职业技能,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廉洁自律规定》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更高的举起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指导自己的实践;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他重视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的教育,坚持用正面典型鼓舞人,用反面教材警醒人。两年多来,他先后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2次,实行廉政谈话20余次,极大提高了全院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在全院内营造了廉洁从政,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他还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做好对上级的信访报告答复及信访人的安抚工作,根据我院信访与人访相结合的原则,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他与群众融合在一起,以心换心,以情换情,以理服人,认真做好每一件信访接待,他还把群众的来信、来访等有关资料及时输入电脑,适时向领导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助手。他的工作成绩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认可,是一位优秀的法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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