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艳:用心用情 传递仲裁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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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正、专业“刻”入每一起案件,灵活高效解纷争——

李美艳:用心用情 传递仲裁温度

□本报记者 邓静 本报通讯员 郑少波

“庭审专业驾驭能力强、裁决及时、服务态度好,而且从来不挑案子”,这是跟李美艳合作过的仲裁秘书对她的一致评价。不久前,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美艳获评山东省最美女仲裁员,全省共10名,德州仅有1名。

今年46岁的李美艳兼职仲裁员8年,共办理仲裁案件近150件,无一件被撤裁、投诉,实现了高质量办案和高效率办案。她先后获评山东省优秀仲裁员、德州市优秀仲裁员等称号,并获德州市优秀裁决书奖。

与仲裁同行成就更好自己

“我与仲裁结缘是在律师执业的第11个年头。”李美艳说。

2015年,在一次德州仲裁委员会对企业、律师事务所的走访推介活动中,李美艳第一次了解兼职仲裁员。在德州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招募时,她获聘成为一名仲裁员。

李美艳利用工作之余苦学仲裁法律知识,网上借鉴同类案件裁判思路,向资深仲裁员学习办案技巧。4年后,她成为核心仲裁员,开始担任首席仲裁员,审理各种类型案件。

从律师到仲裁员,再到首席仲裁员,频频在两种角色之间切换,也推动着她对仲裁、律师工作认知的深化。

仲裁员和律师视角不同。律师偏重于追求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而仲裁员需要全面衡量,公正、客观地把握案情,分析证据,居中裁判,解决纠纷。

李美艳说:“成为仲裁员后,自己的视野和格局都有了质的提升。仲裁工作与律师工作是相促相长、彼此成就的。一方面,律师在相关领域经验丰富,用专业技能公正仲裁;同时,仲裁思维也让自己在处理律师业务时更全面、更理性、更客观地考虑问题。”

一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卖方是一对夫妻,二人与买方签署了合同,买方付完首付款且入住,双方约定2年后办理产权证,然后支付剩余款项。但半年后,丈夫意外死亡。

买方催促办理产权证时,出卖人女方的公婆及小姑子坚持要继承权,产权证办理受阻,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寻求调解、诉讼无果,就此僵持了近3年时间。

2023年,买方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

合同解除,谁来返还这笔钱?

若钱全部由女方返还,但房子仍有其他继承人,无法保障女方权益。同时,时间不等人,等待继承案件审理终结,也不现实。

本案中,继承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在其他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的前提下,买方无法拿到产权证,卖方拿不到尾款,买卖双方的权益都无法保障,案件看似陷入无法裁决的“死局”。

作为首席仲裁员的李美艳,此时表现出了较强的业务能力,找准关键所在,她在裁决书中阐明继承、买卖两种法律关系,明确在继承案件未审结,未确定每个人的继承份额前,购房款由女方返还,但在之后的继承案件中,女方可以主张该笔款项在继承份额中予以体现。这样一来,既保障仲裁案件及时裁决,又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保护。

每一起案件都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在李美艳看来,律师和仲裁员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关系最为密切,不管身份如何转换,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求索。

李美艳常跟年轻律师交流,建议大家深入了解仲裁、体验仲裁,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先后有18名律师成为仲裁员。

巧调解快结案力促双赢破僵局

李美艳承办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这些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虽然有些标的额不大,但办理起来并不容易。

案件一旦裁决,很可能让一方企业或个人无力承担、不能履行,甚至使双方都陷入困境,进而产生无休止的诉累。这种情况下,通过调解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是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

李美艳办理过一起交付时间跨越十年之久的房屋买卖案件。2009年,一位居住在辽宁、祖籍德州的老人在德州某小区认购了一套126平方米的住房,当时按照内部认购协议,老人交了几万元的首付款。但此后老人并未联系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电话联系无果、邮寄信件退回后,也并未尝试其他联系方式。

直到2019年,老人与儿子找到开发商,出示了内部认购协议,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按照协议价格,在申请人交齐购房款后,开发商交付协议约定房屋。

因为规划变更,老人所持房号原对应房屋早已不复存在,现有房屋户型和面积都已变化。且当时正值房价高企时期,按照原协议履约,开发商并不愿承担损失。

案件开庭后,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一天打三四个电话与老人儿子沟通,协调房地产公司员工做工作,与双方持续沟通了一周后,李美艳对案件情节、双方当事人要求、难处有了更深入了解。如何保障买方利益,同时不让卖方损失过多,她心里有了清晰答案。

李美艳向申请人、被申请人表示,因为协议上的房屋并不存在,裁决对双方来说,并不是最好结果。

李美艳耐心给双方分析利弊,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开发商同意在相近位置,交付一套104平方米的房屋,由申请人按照原协议补足差价,对这一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

调解要把握人的心理,要掌握谈判技巧。同时,还极大考验仲裁员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这是和谐仲裁的价值追求。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仲裁员付出再多,也值得。”李美艳说。

勇挑重担一揽子化解关联案

“老百姓遇到纠纷时,第一反应往往是用法律武器解决,这是法治社会建设带来的进步。”李美艳说,“但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我们期待更多人选择仲裁来解决争议。”

李美艳表示,与诉讼相比,仲裁有诸多优势。一方面仲裁员都是相关领域的专家,人员充足,经验丰富;另一方面仲裁意思自主、程序便捷且有一裁终局的特点。选择仲裁,可以更快速、更低成本地解决纠纷,而且仲裁保密性很强,有利于企业降低纠纷损失。

为提升仲裁影响力,2022年,德州仲裁委员会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即德州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共同构建商事纠纷“调解+仲裁+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审查符合人民法院立案条件的商事纠纷,适宜由德州仲裁委员会先行调解的,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法院可引导当事人将纠纷分流至德州仲裁委员会调解。

首批诉调对接案件交到了李美艳手里,这是包含10个案子的消费贷逾期关联案件,要求她在一个月内调解完毕。当时恰逢李美艳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购置新办公楼,作为筹备组负责人,她每天忙得焦头烂额,但接到任务后,她毫不犹豫承接了下来。

“第一次给借款人打电话是中午12点多”,李美艳回忆,沟通并不顺利,李美艳亮明身份后,当事人称已有法院调解员介入,不需要仲裁了。

“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跟你聊聊,是什么原因,导致贷款还不上的?我帮你分析下,看能不能解决。”李美艳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询问,一下子拉近了与对方的距离。

借款人倾诉起自己的难处,李美艳耐心倾听,适时提问,两人电话聊了近一个半时。

最后,当事人的一句话让李美艳感动不已,“李老师,感谢你听我诉苦,已经很久没人听我说了。之前就是一味被问‘什么时候能还钱?’,我也想还,但实在没办法。”

李美艳给当事人分析:“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你肯定会败诉,钱还得还。”对此,当事人表示认可。李美艳又说:“根据你的情况,我试着给你争取最大优惠,你看能不能把钱还上。”

挂断当事人电话后,李美艳随即拔通了银行业务经理电话,在了解到部门经理有权限限制后,李美艳又协调德州仲裁委员会及银行领导,给借款人争取到了最大优惠条件,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历时两年之久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并取得三方共赢的效果。对银行来说,收回了本金、部分滞纳金,避免陷入诉讼后执行难的困境;对借款人来说,避免了成为失信人被执行人。同时,以此案为样板,在法院的关联案件也得到了一揽子解决,大大提升了仲裁的影响力。

仲裁的本质是服务。作为一名仲裁员,对每一起案件,李美艳都倾注了100%耐心和细心和的努力,她也由此获得不少当事人的信任。

李美艳表示,一起仲裁案件中,律师作为代理人是参与人,作为仲裁员是案件裁决人,因此律师是仲裁推介最强大的力量。自己会不断提升服务质效,让仲裁服务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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