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红:洞察秋毫 守护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胡兵 本报通讯员 高忠祥 王丹

“要充分完善证据链,把案子办成铁案。”10月2日,国庆假期,平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振红和几名干警依然忙碌着。

对47岁的张振红来说,真情为民,以工匠精神践行法治追求,是她不变的信念。从检27年,她始终坚守基层刑事检察一线,承办刑事案件3000余起,用坚韧诠释检察担当。不久前,张振红获评“山东省最美女检察官”。

众多案件中,2017年办理的一起开设赌场案让张振红印象深刻。案件起诉环节,4名被告人集体翻供,“犯罪嫌疑人否认自己坐庄抽成,公安机关查获电脑上数据全部被删除,案件卷宗证据只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犯赌博罪,不足以指控开设赌场罪。”张振红说。

经调查,张振红敏锐发现被告人获利情况与供述的“没有坐庄行为”明显不一致。以此为突破口,张振红多番调查被告人手机数据里的语音信息,最终锁定关键证据。随后,她引导公安机关勘验,顺利以开设赌场罪向法庭提起公诉,法庭采纳全部量刑建议。

“办案如同考古,材料越多就越接近客观事实。”张振红说,作为一名检察官,要从细枝末节中发现线索,与时间赛跑。

某公司是平原县成立多年的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后因涉嫌犯罪被起诉。“该案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清退涉案款项、主动提交合规申请。”张振红说。在对该公司开展合规考察后,张振红于2022年底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护企业正常运行。此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企业合规改革典型案例和“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2018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确立。面对新情况,张振红锐意改革创新,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提升办案质效。近3年来,张振红办理的4件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精品)案例。

同时,她还组织成立“检·爱”宣讲团,开展普法教育,受教育者达8000余人。在她的带领下,该院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在全市名列前茅。张振红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山东省公正执法标兵等荣誉称号,在中央政法委“平安之星”网络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月度平安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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