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洪立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案件131210件,审执结131592件 (含旧存),收结案基本平衡。其中,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3.22%,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降为2.12%,各项主要审判指标远远好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

   (一)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758件,判处罪犯6555人,上诉改判发回率始终处于全省较低水平,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先进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650余条刑事司法建议,进行法制宣传260次,审结减刑假释案件7037件,对少年犯回访率达到28%,有力促进了平安德州建设。

    (二)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工作理念,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主动配合金融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集中办理了一批涉及金融安全的案件,推行领导联系点制度,开展大走访活动,帮助市属大型重点企业和全市40多家企业解决了涉法难题。四年来共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8766件,标的额43.67亿元;审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案件519件。依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先后通过司法程序确认了古贝春、贝莱特、亚泰、洛北春、腾永乐等5个驰名商标,提高了品牌信誉和知名度。通过中院的大力争取,经最高法院批准设立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完善了经济开发区的体制框架。

    (三)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着力保障和服务民生。将便民诉讼网络 “庭、站、点”提升为诉调对接的平台,对全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完善起到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信访老户救助达310多万元,共为1712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68万余元。四年来,共审理一审民事案件43580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2.92%;共审理行政 “民告官”案件6441件,协调撤诉率达75.67%,基本达到了案结事了,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努力构建执行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的执行工作模式,推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易人易庭等执行激励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执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四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27990件,结案标的额17.99亿元,荣获全省清理积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五)全面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坚持每月院长亲自接访,分管院领导每周轮流接访,党组成员定期下访等制度,健全完善了诉讼便民服务制度,真正实现了 “一站式”服务的目标。建立健全了信访责任倒查、涉诉信访情况月通报等制度,建立了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创立的 “排查、分流、听证、协调、终结”的 “五步走”化解上访老户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法院推广。

二、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关为根本目标,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继续叫响 “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班长向制度看齐”这个口号,完善了各项制度,加大了 “定制度、抓落实、促规范”的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创建 “学习型”法院活动,创建了随机庭审观摩制度,加大了干警培训力度,提升了干警业务能力水平。总结提炼了 “十心”工作法,实行司法服务回访制度,转变了干警工作作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58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3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连续保持在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先后得到市几大班子领导和最高法院、省法院主要领导的86次重要批示,在全国、全省法院会议上作典型发言35次。

   (二)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高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在全国地级市范围内首倡未成年人犯罪 “前科消灭”制度和专职社会调查员制度,被确定为全国首家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为立法机关修改刑法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经验;全面推行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模式,有力提高了行政案件的协调撤诉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机制,推出了社会监督员评议案件制度,推进了审判信息、司法程序和司法政务 “三项公开”。此外,交通事故合议庭、庭所对接机制、诉调对接机制等经验做法都得到市几大班子领导及省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强化内部管理,着力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强化了审判管理,形成了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质效监督体系;强化了基层基础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均被评为档案管理省特级先进单位;强化了宣传调研工作, 21篇裁判文书在全省法院获奖, 12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获奖,突出展现了德州法官的理论业务水平。

   (四)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旁听案件、专题汇报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时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办理市人大、政协批转信件32件。

三、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为重点,努力推进法院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 “产业强市、文化立市、生态美市、惠民安市”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本次 “两会”精神,为幸福德州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上有新作为。围绕社会稳定和谐,在参与社会管理上有新作为。围绕保障民生,在司法惠民上有新作为。围绕文化立市,在推动文化发展繁荣上有新作为。围绕司法公信力提升,在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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