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能动司法]
    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工作理念,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主动配合金融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集中办理了一批涉及金融安全的案件,推行领导联系点制度,开展大走访活动,帮助市属大型重点企业和全市40多家企业解决了涉法难题。四年来共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8766件,标的额43.67亿元;审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案件519件。
    [服务民生]
    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着力保障和服务民生。将便民诉讼网络“庭、站、点”提升为诉调对接的平台,对全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完善起到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信访老户救助达310多万元,共为1712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68万余元。
    [院长接访]
    坚持每月院长亲自接访,分管院领导每周轮流接访,党组成员定期下访等制度,健全完善了诉讼便民服务制度,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的目标。建立健全了信访责任倒查、涉诉信访情况月通报等制度,建立了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创立的“排查、分流、听证、协调、终结”的“五步走”化解上访老户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法院推广。
    [创新机制]
    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在全国地级市范围内首倡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和专职社会调查员制度,被确定为全国首家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为立法机关修改刑法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经验;全面推行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模式,有力提高了行政案件的协调撤诉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机制,推出了社会监督员评议案件制度,推进了审判信息、司法程序和司法政务“三项公开”。
    [规范司法]
    强化了审判管理,形成了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质效监督体系;强化了基层基础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均被评为档案管理省特级先进单位;强化了宣传调研工作,21篇裁判文书在全省法院获奖,12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获奖,突出展现了德州法官的理论业务水平。
    [接受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旁听案件、专题汇报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时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   记者 马宝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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