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 打造鲁北人才改革试验区 德州出台30条人才新政

 近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德州市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人才支撑计划》,推出了扶持人才创新创业的30条新政。该计划规定,到2020年,全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100个、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00名,引进博士硕士5000名、大学生10万名;建成人才公寓300万平方米、孵化器300万平方米,着力打造鲁北人才改革试验区,把我市建成全国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州、创新创业之城。
政策扶持
    对引进的高层次团队,给予100万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至100万元科研资助和每月5000元至10000元的生活补贴。对引进和新入选的高层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人才,除享受正常职称工资外,每月给予1000至20000元生活补贴。对省“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的人才,提供100至16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其他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人才中介机构成功引进省“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团队),给予3万至20万元经费补助。对中国德州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出的优秀项目给予5万至30万元资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高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按照不少于75%、不超过95%的比例奖励科研人员及团队;职务发明成果一年内未转化的,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优先处置权。完善科研人员流动机制,高校、科研院所应批准支持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新创业或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收入归个人所有,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在岗人员享有同等权利。对获得国家、省科技奖项的首位完成人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给予30万至200万元的奖励。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对博士、硕士和重点高校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扶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成果供给方、成果受让方可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400万元经费补助。加大融资扶持,市级成立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不少于10亿元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对获风险投资的人才创办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信贷增信支持;对境内上市、境外上市、“新三板”挂牌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平台载体建设
    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对县市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的各类技术研究院,每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平台,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
服务保障
    市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团队)引进培养、科技奖项资助、平台载体奖补等。建设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协调统一、规范便捷的人才服务机制。对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编制已满的,由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对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的,依据原工作单位安排到对口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颁发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按规定办理长期有效居留许可或多次往返签证。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对口安排工作;无法对口安排的,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刚性安置;暂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开通高层次人才诊疗服务专窗,办理诊疗保健“绿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查体、组织一次休假疗养。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