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最高利益所在。我们坚持安全发展,本质上就是坚持群众至上理念,抓安全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民生实事、抓社会和谐。一些地方片面抓经济,忽视抓安全,表面上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实质是在政绩观、群众观、宗旨意识上出了问题。
越是重大的任务,越要小处着眼、细处着手。安全生产的责任重于泰山,重在落实到人。以往很多检查不到位、整改难落实,问题主要出在责任人抓工作不细不实上。必须将责任分解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环环相扣、层层监督,彻底打牢从各级主要领导人到岗位一线人员的整条安全责任链。要明确专家、企业、政府三者在安全工作中的分工定位,既强化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意识,也要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职工抓培训、政府抓督导”的原则,发挥好各方作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决不能挂在嘴上、停在纸上,必须用行动说话、用实践检验。想当“太平官”,必然抓不好安全生产。广大领导干部必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可有丝毫懈怠、半点疏忽。要以最严厉的手段狠抓隐患排查与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要敢于出重拳,对每一起事故都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让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的企业和责任人因“切肤之痛”而警醒,真正对“红线”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不敢、不能随意踩踏。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实现安全生产,关键在防患于未然,要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努力完善长效机制。要善于举一反三见微知著,努力从一个问题中发现其他问题,从教训中总结经验,争取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重安全,一地有隐患、全市齐整改”。总之,对于安全生产,我们工作的预见性越高,人民群众的损失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