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林连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恪守行为准则,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助于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压实领导责任,带头做好表率,以严的基调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顺利开展。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学习成效。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做党纪学习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坚持原原本本,采用多种方式,以最高水平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通知》中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条例》中纪律规矩的丰富内涵,把党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逐章逐条学,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经过3次修订,本次修订后共158条,与2018年版本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每一条都蕴含党对党纪最新规律性认识,释放着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要以案促学,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既要认真学习正面典型案例,也要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要以训助学,加强对《条例》的解读和培训,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纪的理解和运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融入组织生活学,把《条例》纳入“三会一课”必学内容,科学制定日常学习交流研讨计划,定期对照《条例》找差距、寻不足,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条例》在每名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

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成效。《条例》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问题,增写对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条例》文本内化为自我约束。要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检视反省初心使命,坚决抵制和避免“敷衍塞责、涉赌参赌、违规吃喝、酒驾醉驾、违反生活纪律”作风问题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筑牢担当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加深为民初心。要注重成果转化,用学习成果推进工作实践,亦用实践来检验学习成效,熟练运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谋划和适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严的基调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顺利开展,以最高水平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以良好作风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成效,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作者位:德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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