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巩法勇

好的营商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是稳定市场信心、激发发展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指示。德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出台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营商环境进步明显,在全国工商联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中,德州位列进步最明显的5个地级市首位。今年,德州将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着力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实现这一目标,需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转变政府思维,从“官本位”到“店小二”,从“管理者”到“服务者”,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有效市场要求提高对市场规律的认识和驾驭能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要求政府通过“放管服”改革,实现简政放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一要做到靠前服务,通过持续推进基础行业改革,建立“用地项目库”,保障企业用地需求等,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通过完善“政策找人”机制,推动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直达,实现企业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二要做到有求必应,完善企业投诉“接诉即办”“首问负责”机制。通过建立政企恳谈会制度、搭建政企互通信息化服务平台等方式,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三要做到无事不扰,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降低检查评比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实施行政执法末端规范化提升,杜绝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现象。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确保所有企业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产业结构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综合实力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树立长期思维,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期性,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必然要求。一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营造优质高效、秩序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二要尽快对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梳理,对无效、难以落实的政策,及时“立改废”,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出台的政策就要兑现,避免出现政策文件无法落实、选择性落实、不方便落实的情况。三要从长远考虑解决历史欠账,本着“尊重事实、依法依规、不让企业吃亏”的原则,妥善处理。

局部和整体的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善于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思维,准确把握和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各级各部门要各尽所能、协同发力。倘若局部出现问题,不能协同攻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部署势必受到影响,各县市区、部门的工作开展也离不开总体工作部署的引领、相互支持、相互带动。一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的统一协调机制,通过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作用,对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及时评估问效,并纳入地方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确保解决一类问题、受益一批企业、提升一个领域。二是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以优化法治环境为突破口,协同推进服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人文环境等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搭建创新平台,健全“政银企保”常态化对接机制,持续深化“金服制度”改革,做好高技能人才储备,完善关心关爱企业家机制,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三是不断巩固国家创新型城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成果,积极创建“无证明城市”“企业家友好城市”“两个健康示范城市”,以城市创建检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作者单位:德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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