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长城刻字被拘留:对乱涂乱刻就该零容忍


针对3月21日有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的情况,北京延庆警方会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目前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文物古迹又遭“毒手”,网上网下一片声讨。“在文物上刻姓名,留下的不是美名而是骂名”,央视的点评一针见血、一语中的。从网友举报到媒体曝光,从相关部门启动调查到公布结果,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此事受关注程度之高、影响之恶劣,可见一斑。

在文物古迹上乱涂乱刻,不仅大煞风景,还涉嫌违法。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长城保护条例》《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八达岭长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名游客在城墙刻字被拘留、罚款并被列入“黑名单”,完全咎由自取。管不住自己的手,就要付出相应代价。

多年来,尽管法律法规三令五申,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但是在文物古迹上留“骂名”的各种奇葩现象依旧时有发生,八达岭长城就曾遭多次刻字、涂鸦及其他人为破坏。更令人气愤的是,在长城上刻字的人,多数并非一时冲动或无知无畏,而是心存侥幸、明知故犯。

近年来,随着执法力度、惩戒力度和曝光力度不断加大,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违法成本也逐渐提高,“紧箍咒”越来越紧,威慑力越来越强,不敢、不能、不想乱涂乱刻的治理机制和社会氛围正在形成。本次事件就很典型,相关部门及时依法严厉处罚涉事游客,起到了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

越是在情况逐渐向好的情况下,越要警惕“破窗效应”,越要拿出零容忍的治理态度。文明旅游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除了加强文明宣讲等“软规束”之外,源自法律的“硬约束”必不可少,正面引导和反面惩戒“两手抓”才能取得更大治理成效。

目前看,现有“硬约束”有待进一步强化。特别是罚款力度明显不够,与文物古迹所遭受的损伤程度以及修复费用相去甚远。有专家建议,可参照《民法典》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理念,针对给文物古迹造成严重损坏的行为,景区有权提起诉讼主张惩罚性赔偿。该建议是否可行,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总之,“除了你的脚印,什么都别留下;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应成为旅游领域的共识和底线。晚报评论员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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