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热点问题系列访谈:深化体制改革 健全监督体系

□本报记者高红岩本报通讯员张崇熙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今年初,我市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善谋长远之策,勇于开创新局。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江辉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随着各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反腐败力量更加集中。下一步,将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要素使用12种调查措施,做到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基本遵循,完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纪法衔接等工作制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运行。

    平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乔云刚说,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坚持党对反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平原县委以坚定的信念推进改革,县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对实施方案直接把关、重要事项直接协调、推进情况直接督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市纪委制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顺利完成了县级监察机构的阶段性改革任务。

    临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辉表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临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方面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本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延伸监察职能。试点乡镇综合监察室,将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探索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发挥其监督监察“探头”作用。

    武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乔咏梅表示,武城县将当好监察体制改革的“排头兵”,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细化配套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加强纪法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有效监督。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管住管好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当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首要任务是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刘壮表示,下一步,必须加大审查调查力度,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四五六”工作模式,对轻微、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纠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坚持从紧从严,对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绝不姑息迁就。要坚持双向发力,违纪违法两手抓,受贿行贿一起查,搞好纪法贯通,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惩治腐败“1+1>2”的目标。

    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戴中亮说,监察委员会组建后,与纪委合署办公,有效解决了目前存在的群众多头举报、反腐力量分散、重复调查取证、影响办案效率、纪法衔接不畅等诸多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能,各纪检监察室要立足职能,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新阶段取得新成绩。

    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孙立宁认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监督仍然是纪委监委的主业主责,绝不能做空做虚。纪检监察室既要关注“树木”,盯住“森林”,实现对管辖范围的政治生态了如指掌,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执纪监督的具体权限,最大限度发挥执纪监督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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