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郎春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齐河县法院督察室荣获“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齐河县法院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前哨”“探头”作用,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督察工作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督察工作职能作用,不断健全督察工作机制。
工作中,把审判管理、政务管理融入党风廉政建设,统筹推进政治督察、业务督察、司法巡查工作,带动对“人、事、案”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把“三个规定”填报作为抓审判队伍建设、惩防司法腐败的重要环节,严抓落实,纠正思想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