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 下限为1820元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尹晓燕)10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20元。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自10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820元;新市民(包括原自由职业者账户)缴存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将缴存基数调整至下限。缴存单位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登录网上服务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申请缓缴的单位,可在恢复缴存后,进行补缴及基数调整工作。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