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 安 岭上“ 石 榴 红"

兴 安 岭上“ 石 榴 红"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兴安岭上兴安盟”主题采访记

兴安盟各民族群众守望相助

乌兰毛都草原水草丰美牛羊成群

▲乌兰浩特市各族群众在乌兰牧骑宫开展文化活动

◀草原上精彩的马术表演

晾晒奶豆腐的牧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采访团在阿尔山国门前合唱《歌唱祖国》

□本报记者 朱代军秦超

夏日,是石榴花开的时节,兴安岭上兴安盟,到处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7月9日至11日,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指导,中国地市报研究会、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主办,兴安日报社承办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兴安岭上兴安盟”主题采访暨全国地市媒体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举行。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近百家媒体的社长、总编和编辑记者代表近200人,相聚兴安盟,分享地方党媒融合发展成功经验,感受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故事。

红色记忆隽永传承

“乌兰浩特”系蒙古语,意为“红色的城市”,有“草原延安”之称。在乌兰浩特市五一北路东侧,坐落着一栋二层青砖礼堂。礼堂前的牌楼上,“五一会址”4个大字熠熠生辉,向世人展示着这里的红色辉煌。

1947年4月23日至30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这座小礼堂隆重举行。5月1日,大会宣告全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史称“五一大会”。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作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最早实践地、新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权的诞生地,乌兰浩特市红色革命历史遗迹众多并保存完好,共有11处红色景区景点,其中以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会址、乌兰夫办公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为核心,并称“一馆三址”,全年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年接待参观游客达150万人次。

走进全国唯一一座全程反映和再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内蒙古民族解放和民族区域自治历史进程的纪念性展馆——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各位媒体记者跟随讲解员一起了解内蒙古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红色,是兴安盟历史长河中隽永的颜色。1947年,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为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了坚实的根基。从此,红色基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深植兴安大地的肌体,成为流淌在各族儿女血脉中的遗传因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竭动力。如今,关于民族团结的故事仍在继续。

稻花香里说丰年

三合村地处洮儿河、归流河、阿木古郎河三条河流汇集地,因而得名。如同水流汇聚,生活在三合村的汉族、朝鲜族、蒙古族、满族、达斡尔族、回族6个民族村民相亲相敬、团结友善,生动、鲜活地践行了一个暖意融融的“合”字。

漫步在三合民俗风情步行街,白墙黛瓦的朝鲜族民居掩映在绿树红花丛中。看一场朝鲜族歌舞,享受一顿地道的朝鲜族美食,穿上朝鲜族服装打卡一天“朝鲜族女孩”,大批游客慕名而来。

水满田畴稻叶齐,日光穿树晓烟低。盛夏时节,三合村万亩稻田已经进入夏日最佳观赏期。微风轻拂,稻田荡起层层涟漪,穿行其中,绿意触手可及。在这里,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稻香。

“天蓝、地绿、水清、土净,怪不得‘兴安盟大米’如此好吃!”大家纷纷发出感慨。

当媒体记者走进兴安盟草原三河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稻米加工车间,一袋袋、一盒盒大米陆续“走下”流水线,发往全国各地。

在这里,大米的价值被挖掘得淋漓尽致,破碎的大米被制成了朝鲜族打糕、米肠等特色美食。清香绵软、嚼之筋道的朝鲜族打糕,口感细腻、香而不腻的朝鲜族米肠等美食,俘获了大家的味蕾。

绿水青山“幸福靠山”

沿着302国道一路向北,驶入阿尔山市境内。车窗外,山峦逶迤、林海连绵,漫山遍野的桦树、松树笔直挺拔。

2014年以来,阿尔山市累计实施天保工程725万亩、人工造林106万亩、植树造林22万亩、水土流失治理20万亩。目前,森林覆盖率达到81.2%,绿色植被覆盖率达到95%,生态产品总价值达1229.33亿元。

这些年,阿尔山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仅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荣誉,还在发展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让各族群众在阿尔山共享美好幸福生活。

2014年,阿尔山市借助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以及得天独厚的冰雪资源,探索山水变金银的转化之路,风风火火搞起生态旅游。同时,加快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更多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品质化、特色化、定制化旅游线路,和更多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常态化、品质化、特色化的文旅产品。如今,阿尔山旅游火起来了,也迈向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载体。

“绿水青山”业已成了当地百姓“幸福靠山”。过去的十年里,阿尔山市全年接待游客量实现了从200余万人次到峰值500余万人次的突破;旅游收入由千万元发展到30余亿元;旅游从业人数从原来的近1万人增加到1.4万人。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