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赵祜昊)
4月25日,德州市公务员局发布《2023年度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今年将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为全市27个基层岗位招录33名基层公务员。
本次招录的职位涉及德城区、陵城区、禹城市、乐陵市、宁津县、齐河县、平原县、夏津县、庆云县。
招录对象为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以及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社区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者。
推荐人选要求在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在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级以上部门表彰(通报表扬)奖励,且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认定为特别优秀的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至1977年4月以后出生。需满足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等条件。
申请人须在4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书面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
经组织推荐、审定后,推荐人选可在5月9日10∶00至5月10日16∶00期间登录“灯塔-德州党建”网站“考录公务员专题”的相关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一个相应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