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罚!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梁小英)

2月1日下午,一辆可疑面包车行至京沪高速公路乐陵段时被拦停,随着车门的开启,一车烟花爆竹“露”了出来。

当日15时许,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六大队民警正在乐陵南收费站附近执勤。不久,一辆形迹可疑的鲁A牌照中型面包车缓缓驶来,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透过车窗,民警发现车辆被货物塞得满满当当。面对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询问,驾驶员供认不讳。

经查,该车驾驶员郑某从济宁市拉运烟花爆竹前往乐陵市郑店镇,准备回家贩卖,本想距离较近不会出现问题,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被民警查获。经查,郑某并未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也未悬挂或安装任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辆警示标志。目前,涉事车辆已被暂扣,随后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烟花爆竹属于严管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方须具备相关资质,配齐押运人员,并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批后方可运输。德州高速交警提示: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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