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启动

德州新闻网讯

9月26日,来自德州市司法局消息,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决定举办首届“德州市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遴选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代表性强的法治人物,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精神。评选对象为近两年来,在推进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学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个人。

参评个人需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在促进区域或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显著,受到社会赞誉,特别是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在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的立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推进“平安德州”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等。

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准备启动阶段为9月中旬至9月底;推荐申报阶段为10月初至10月中旬;初评入围及集中宣传阶段为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决选定评阶段为11月中旬至11月底;颁奖宣传阶段为12月底前。

首届“德州市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由各县(市、区)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办、市直各部门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再次组织评审专家对初评出的20位候选法治人物进行复评,最终确定首届“德州市十大法治人物”和10名提名奖获得者,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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