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

德州新闻网讯(郑春笋)7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亮、李春燕来到平原县王打卦镇东屯村,将司法救助决定书送到困难当事人刘海涛手中。

5年前的一天,刘海涛发生车祸致使右腿截肢,而判决生效后,被告由于家庭困难,仅给付了一部分赔偿款。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刘海涛列为帮扶对象,考虑到刘海涛离婚后一人抚养年幼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法院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派工作人员上门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帮助办理了领取手续,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当事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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