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夏津知县薛正:因百姓强留而放弃升迁

张明福 李宏升   

在明清夏津县历史上,有位任职时间长达十四年之久的知县,任内做了许多好事。面对升迁的机会,他竟因百姓强留而不得不继续担任夏津知县。他就是明中期的夏津知县薛正。

任夏津知县长达14年

薛正,字子贞,明陕西布政使司(今甘肃省)华亭县举人,天顺二年(1458年)至成化八年(1472年)任夏津知县,并病逝于夏津知县任上。

据载,薛正为官清廉,政绩卓著。在他担任夏津知县的第九个年头,本来考绩优秀,应该升迁,却因百姓强留不得不继续留任。就在这一年,夏津县民曾自发为其刻立《夏津薛侯德政碑》。五年后,薛正卒于任所。其事迹见于《夏津县志·名宦志》。《夏津县志·艺文志》不仅收有《夏津薛侯德政碑》全文,而且还收有《薛侯善政记》一文。

薛正少儿时即表现出孝顺友爱的天性,深受父母所爱,被送往私塾与县学从师授经。正统十二年(1447年)考取举人,入太学深造,不久分配到工部实习。天顺元年(1457年)授夏津县知县。据史书记载,他就任时,“下车之初,忧勤夙夜,轸思民隐,锄强梗而扶善良,拯颠危而苏困厄。善政多多,如新开街道平阔,起立集场以贸迁有无,民甚便之;虑强凌弱,众暴寡也,置劝善惩恶簿,令忠直者掌之,书其所为善恶,四季循环,民日迁善;兴学校,而科贡不乏;辟田野,而仓庾盈溢,逃窜者闻风而至,争讼者化而为善,囹圄空虚而犬不夜吠;家给人足,而礼让兴行。”

夏津县民在为其立德政碑的同时,还编有为其歌功颂德的民歌:“四野熙熙,民物怡怡。伊谁之力?薛侯所为。”“贤哉薛侯,德我民厚。去而不来,民思父母。”

善断案为百姓创造平安

天顺二年(1458年),有个叫张行的人买了个小妾郭氏。一日,郭氏的表叔蔡五迎其回娘家,十天之后将其送回了婆家。又过三四天,郭氏夜奔不知到哪里去了。后于张行家前井中捞得其尸。蔡五与郭氏的母亲认为是张行所杀,坚持告官。知县迅速将张行捉拿归案,羁押在县大狱之中。作为握有生杀大权的知县薛正,一直觉得此案证据不足,所以没有急着判案,最终查出是蔡五因郭氏不愿与其继续保持私情而行凶杀人。案情大白后,张行得以不死。

天顺三年(1459年),县内有个民妇高氏,与张端私通。一日五更时,高氏让丈夫许贵背一袋棉花去临清买东西,后遣人尾随许贵身后并趁机将其杀害。此案报官后,薛正密访于高氏邻里,查访到了事情原委。张端杀人后害怕被发现,前来窥探破案进展,薛正顺便将其拿下并押回县衙。询问中,张端仍不招服。薛正请来仵作验得张端所穿内衣上血痕尚在,并查明其内衣乃用许贵大衣所改,高氏与张端勾搭害夫一案就此真相大白。

考证新盛店为夏津故城址

薛正在任夏津知县期间,曾考证出县东北的新盛店镇即唐宋时期的夏津县城旧址。

明嘉靖《夏津县志》在介绍“形胜”时说:“左环马颊,右带卫河,古堤绕乎东南,巨镇奠乎西北。”其中的“巨镇”,即是指的新盛店。新盛店,唐代称新县店,明代称孙生镇、锦川镇。薛正上任时的新盛店已是村落稀疏,荒草丛生,野虫唧唧,一片破败景象,人们不曾知道此处竟是夏津旧城遗址。乾隆《夏津县志》载,薛正《锦川晚眺》诗中吟道:“几度来游爱晚凉,蝉声不断送斜阳。赵燕骋地千年远,齐晋盟方百世长。日暮平原云黯黯,春和大地草茫茫。英雄百万成寥落,每到登临倍感伤。”原来,唐天宝年间,改鄃县为夏津县,县治即为新盛店;因遭遇水患,金代迁县治于今址。

薛正不止一次来新盛店寻古释怀,认为这里才是“齐晋会盟之要津”,而不是现在的夏津县城附近。

新盛店和现夏津县城地势类似,中高周低,大街中间北侧原立有旗杆,石座尚存。村南水塘北侧有水井一口,井边有“石窝窝”。水井系用大型方砖围砌,最晚不会晚于明代。所谓“石窝窝”,实际是用作舂米的石臼,形制硕大,制作粗糙。从此臼分析,该井的年代则更为久远。

村东有文庙遗址,庙前水井尚存,出水旺盛,村人仍在饮用。经村民打捞,有几只瓦瓶出水。它的正式名字为“甀”,考古界也称其为“小口尖底瓶”,系汲水之器,汲水时不摇而自倾,年代最远可以追溯到汉代。宋代以后,文庙为县城的标志。

据当地人说,村北原建有北极庙,村西有尉迟敬德庙,规制宏丽。这说明,不仅隋末农民起义领袖窦建德、刘黑闼均曾在此驰骋战斗,尉迟敬德同样也曾在此激战过。

今天的夏津县城是金代时所迁建。由于金元及明初,黄河以北地区战乱频仍,县城不论规模还是形制都未达到应有标准。薛正为夏津知县期间,筑城挖池,建庙修桥,新开南北大街,立县学修仓廒,才使夏津有了“城”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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