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和社会组织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主持工作)张伟
职责: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组织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