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在全国率先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两大改革

试桩无需施工许可 桩基工程可单独发包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杨德林通讯员艾晓娜李学林)5月29日,在陵城区伟城时代广场项目现场,记者了解到,桩基工程已经完成,正在确定工程总承包队伍。“我们这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得益于市里大力推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以前规定,试桩工程必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进行,桩基工程不能单独发包,但根据新出台的改革措施,试桩工程可以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进行,桩基工程允许单独发包,这样可缩短工期近3个月。 ”该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韩文鹏介绍。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难度大,也是企业反映意见最集中、最期盼改进的。 2018年,由市住建局牵头,出台了《德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取消了一般性工业建筑和小型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一般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14项审批事项,简化了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内容等11项审批事项,确定的审批时限为全市范围内社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累计不超过45个工作日,受到了企业和客商的广泛好评。

2019年,在《德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和市审批局密切配合,广泛征求企业意见,本着实事求是和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原则,出台了新的改革措施。“其中试桩工程可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进行、允许桩基工程单独发包,这一做法在全国属首创,住建部权威刊物《建筑》撰文介绍了我市这一改革创新做法。改革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赢得大批开发、施工企业点赞。 ”市住建局局长马文喜介绍。

据了解,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试桩工程属于基础工程,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而实际工程建设流程中,试桩工程是为施工图设计服务的,必须提前进行试桩,而图审合格又是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怪圈——不提前进行试桩工程就无法完成图审、进而取得施工许可证,但文件规定试桩工程又必须在施工许可后进行,这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施工企业对此反映强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市住建局大胆改革,允许试桩工程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进行,以实际行动支持项目建设和改革攻坚。另外,按照文件规定,工程项目须先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再由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将桩基工程发包给具备桩基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经过广泛论证,我们认为建设单位将桩基工程单独发包不会对桩基工程质量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从尊重事实、顺应现实的角度出发,允许桩基工程单独发包,为工程项目建设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宫俊龙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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