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胡兵通讯员崔秋芬)
二维码,扫一扫,10秒就完成支付,拿着商品走人,短短的交易操作过程,竟有人玩起了“偷梁换柱”的把戏。近日,宁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居民郝女士报警称,她在宁津县城区经营一家超市,有人在超市购物后,使用微信扫码支付,自己亲眼见到对方手机显示支付成功,然而,郝女士在盘点账目时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收到这笔转账。
民警发现,一名男子来到超市购买了一条香烟后,扫码付款。由于之前超市出现过一次顾客扫码成功自己并未收到货款的事情,郝女士仔细核对手机支付成功界面的支付金额和微信名称后,才让他离开,但事后对账时并未发现货款到账。
通过调取店内监控,郝女士发现上次未收到货款时也是这名男子来购物,但是自己明明查看了他手机上的付款记录,怎么会没有实际到账呢?郝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在进入郝女士超市前特意换了衣服,从超市离开后,到附近几个小区来回往返不知去向,这给民警的侦查带来很大的困难。为尽快侦破此案,民警分路段分时段逐一侦查,最终锁定该男子的居住范围,将他抓获。
经民警询问,嫌疑人张某在玩手机时发现其手机有模拟微信支付界面功能,于是就来到郝女士的超市“试”了一下,第一次成功后,故伎重施再次到郝女士的超市诈骗。最终,警方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