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 | 德州市去年PM2.5改善幅度为1.9% 列全省第一

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德州市"重点工作攻坚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攻坚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走进新闻发布厅,权威发布我市“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重点工作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以贯彻落实“四增四减”为重点,围绕“1+1+8”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为15、34、103、53微克/立方米,其中,PM2.5改善幅度为1.9%,列全省第1位。境内5条主要河流水质21项指标均达到Ⅴ类标准,其中4条国控考核断面类别提升率75%,超额完成国家约束性指标。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危固废管理更加规范,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1+8”污染防治攻坚战628项年度工作任务已全部按序时进度完成。

2020年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短板弱项,集中力量,聚焦难点,扎实推进省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

今年,我市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四个方面,确立了年度工作目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7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59%;南运河、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等5条主要河流国省控考核断面21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保障土壤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杜绝土壤环境安全事件;全面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任务,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6%、11.8%、28.2%、21.9%。

为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职能划分,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向,进一步制定细化了全面规范检测机构市场监管、切实抓好清洁取暖、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等20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切实抓好清洁取暖工作。严格按上级要求推进煤改气工作,气源不足的情况下,确保用清洁煤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全面遏制散煤复烧问题。加强清洁能源供应和煤炭流通经营领域监管工作,不允许任何清洁煤以外的产品经营销售。二是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市、县、乡三级施工工地、道路、物料堆场扬尘管控,突出抓好京台高速、德上高速改扩建工程降尘抑尘管理。以道路扬尘积尘负荷考核和降尘强度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扬尘污染量化考核。三是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数据、智能化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工作的统筹规划、建设和应用,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加快平台建设进程,为实施精确管理、精准决策提供保障。

记者|董天力 孙耕
编辑|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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