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

推行“一对一”服务模式 构建高效服务体系我市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冕 通讯员 韩广)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面向高层次人才推行“一对一”服务模式,打造以“保姆式”“零跑腿”为标志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新优势,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精准高效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是按照“一对一”标准,为我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备的专属服务工作人员。主要由用人单位、服务事项主管部门、服务事项承接部门(单位)和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规定,高层次人才所在(引进)单位为每位高层次人才配备1名服务专员。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所列服务事项的各级职能主管部门,根据承担服务事项的数量、服务内容至少配备1名人才服务专员。具体承办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所列服务内容的机构(单位),根据服务事项、类别和服务高层次人才的数量至少配备1名服务专员。各级人社部门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配备专职的服务专员。

服务专员应熟悉各类人才政策措施、工程项目、流程标准,在政策解读、待遇落实、人文关怀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确保各类高层次人才应享有的政策、待遇、服务落实到位。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确定的服务事项,由各服务专员按照“随时受理、直接服务,专员接件、并联办理,集中反馈、统一建档”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绿色通道所列可直接获得的服务事项,由高层次人才直接联系或预约部门专员、承办专员、窗口专员,凭“山东惠才卡”“德州惠才卡”或相关身份证明获得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绿色通道所列需要依申请提供的服务事项,由单位专员协助高层次人才准备相关信息资料。属申办单一项目的,由单位专员直接向部门专员提出申请,部门专员负责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为高层次人才协调办理完成。属申办多个项目的,由单位专员向本级窗口专员提出申请,窗口专员梳理申办事项并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有关部门转办,由各部门专员负责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为高层次人才协调办理完成。单位专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绿色通道服务情况,并定期报本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备案。

根据要求,服务专员实行动态管理,市人社局建立全市统一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信息库。各级、各部门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由本级人社部门统筹管理。此外,我市还将制定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考核办法,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奖惩机制。每年评选一批工作成绩好、高层次人才评价好的服务专员进行通报表扬。对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专员,由本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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