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坚持新旧动能转换与生态环保一体推进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志冕)4月2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坚持新旧动能转换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用经济和环境“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

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源头管控,大力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城市空间等结构布局,以保护生态环境、降低污染排放、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为着力点,严格环保准入,推进协同发展,实现我市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共赢。

分类改造现有工业企业,支持企业提升环保水平。我市将对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对列入淘汰类的产能和产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优势,重点推动钢铁、地炼、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六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品结构,推动高耗能行业创新、集约、绿色、高效发展。把万元GDP能耗、万元GDP污染排放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发展共享经济,以生态环境保护促小企业集群转型升级。鼓励发展“共享工厂”“共享园区”,建设高端先进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和污染物全过程管控,集中优质服务、优良设备,把小企业变成大企业的生产车间,促进传统小企业集群转型升级。按照“整体布局、分步实施”原则,推进“退城进园”政策落实。建立健全“退城进园”搬迁改造配套政策,进一步调动企业“退城进园”搬迁改造、产业转型调整和园区承接企业的积极性。持续保持对“散乱污”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分类治理“散乱污”企业,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培育新兴产业,积极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用好重大项目落地“五个一”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化解重大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积极主动服务,指导企业规避风险、少走弯路,从项目论证开始同步介入,加强服务指导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021年起,全市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挥发性有机物、氨氮、COD六类污染物总量不再增加,新建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污染物等量减量替代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加快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技术创新,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在达标排放基础上不断提高环境治理绩效水平,建设绿色工厂,树立行业标杆。

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大力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我市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积极推进先进运输方式发展,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京杭运河黄河以北(德州段)通航进程,2022年基本建成齐河金能科技铁路专用线。加强重型柴油车限行管控,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划定限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发布限行通告,对重型柴油车等车辆依法进行限行管理。

扎实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推动煤炭消费指标向优质高效项目倾斜。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全面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今年12月31日后,不再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加大散煤管控力度,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前提下,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严禁市场再销售散煤。加大清洁能源比重,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左右,有效降低火力发电比重。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循环发展。深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提质行动,大力推广科学施肥、科学用药技术, 继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行动,逐步建立并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制度,有效降低化肥、农药、地膜造成的土壤污染。制定奖补政策,鼓励使用有机肥,因地制宜探索农业农村有机质废弃物循环利用,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饮用水水源地城乡统筹、分级管控、属地管理,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重点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污水管网排查,编制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建立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推进城市老城区旧有排水管网改造,合理安排排水管网新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大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力度,确保全部实现达标稳定运行、渗滤液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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