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法官几经辗转 执结积案护诚信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郎春祥)4月23日,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周某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齐河县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齐河县法院曾受理周某诉被告山东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一期支付周某工程款20万元,二期支付余款120万元。然而,被告支付工程款20万元后,剩余欠款迟迟不肯履行。多次索要未果后,周某2018年12月再次来到齐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齐河县法院副院长葛庆忠及其执行团队承办此案。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银行存款,但名下车辆多达15辆,其中不乏高档车。于是,执行法官将办案重心转向车辆处置、扣押,对被执行人名下全部车辆予以查封、锁定,并上报省公安厅请求协助扣押。

重压之下,被执行人主动将两辆车送至齐河县法院,经网络司法拍卖,周某收到了案件执行的第一笔案款,但距离120万元还有很大差距。

根据线索,执行法官前往淄博,将被执行人名下另一辆高档车成功扣押,并顺利司法拍卖。

车辆接连被拍卖,被执行人产生了消极抗拒执行的情绪,拒不提供剩余车辆信息,不提交还款计划,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一方面积极查询车辆下落,另一方面赶赴济南,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查询。最终,法官又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1辆高档车和4个地下车位司法拍卖。

4月8日,法官将拍卖所得案款全部过付给周某,多余案款退回被执行人。至此,历时1年之久,拍卖了4辆轿车、4个地下车位,该案最终全部执行完毕。“一封感谢信、一面锦旗,代表的是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鞭策鼓励。下一步,齐河县法院将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根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过程中,乘势而上,努力向党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齐河县法院院长张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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