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纪实

“今年,我将自家5亩多土地依法流转给村里的果蔬产业合作社,获土地流转费近3000元,加上外出务工的收入,脱贫不成问题。 ”4月24日,庆云县尚堂镇西仓村省定贫困户张俊田信心满满地说。

看到贫困群众生活有奔头,贾如明喜上眉梢。贾如明是市法院派驻西仓村第一书记,他还积极帮助村里另外3户贫困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接产业合作社,帮助困难群众增收。

近年来,市法院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审判执行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一方面利用法律武器维护群众利益,另一方面深化“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保驾护航。

保障脱贫攻坚在法治化轨道上开展

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市法院党组牢牢扛起帮扶政治责任,坚持把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审判办案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脱贫攻坚案件。

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市法院出台《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全方位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深入开展。

据了解,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涉脱贫攻坚案件627件,审结624件,开展涉脱贫攻坚案件“春雷行动”“雷霆行动”专项执行行动,有力维护贫困群众的民生权益。

一户一策,法官干警扎根扶贫一线

脱贫攻坚战冲锋号吹响后,我市两级法院派出46名法官干警奔赴陵城、平原、庆云一线驻村,与群众吃住在一起,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扶贫产业要在法律保障下进行,万一出现什么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大家利益。”4月20日,市法院派驻陵城区临齐街道孙克明村党支部书记门金光来到村文化广场,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自2018年3月任职以来,门金光坚持一手抓扶贫项目建设,一手抓法律知识普及,打造法律知识大讲堂。他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为孙克明村所有扶贫项目制作规范合同,指导村干部、村民成立监督小组。

为了让贫困户真正脱贫,门金光指导群众依法做好土地流转和种植结构调整,帮助贫困户“造血”。 2018年,他争取资金50万元建成了40余亩蔬菜大棚,通过流转土地成立农村合作社,扶持养牛、养鸡专业户8户,吸收部分贫困群众进场养殖。“我们会发挥自身职能,在物质帮扶外尽力提供法律帮扶,一户一策、因案施策,帮贫困户早日脱贫。 ”门金光说。

“线下”转“线上”,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没想到疫情期间法院办案还这么快,感谢法官同志,我媳妇的救命钱有着落了! ”3月18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张某的亲属将一面锦旗送到市法院道交审判团队办公室。

该案中,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吴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使张某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吴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后,司法鉴定部门认定,张某损伤为一级伤残,严重的颅脑损伤让她成了“植物人”,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张某一家很可能因此陷入贫困。市法院院长孟祥刚接案后,担任审判长与法官郭依静、陈涛认真准备,仔细阅卷,通过网络远程庭审“无接触”办案,最终,吴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张某护理费等共计38万余元。“要始终坚持‘困难群众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的工作理念,打造司法助力脱贫攻坚巡回审判、互联网审判等新模式,确保把诉讼服务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家门口。 ”孟祥刚表示。

□本报记者李智群本报通讯员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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