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努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适时召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条件已经具备。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京召开,并提出会议议程建议。按照这一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为大会的召开进行了一系列筹备准备工作。

鉴于发生新冠肺炎重大疫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新华社
编辑|苗欣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