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监委印发意见 加强警示教育体系建设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王德鹏)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警示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工作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为深化标本兼治、拓展治本成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提供有力抓手,为新时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和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提供有力保障。《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重点、载体平台、制度机制、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对做实做好警示教育工作作出全面系统规定,为更加规范高效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操作指南。《意见》提出,做实做好警示教育工作,需遵循“四个突出”原则:一是突出整体性,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覆盖。积极协助市委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扩大教育覆盖面,抓好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二是突出针对性,坚持对症下药、分类指导。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采取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的教育内容,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突出灵活性,坚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不断改进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方式和方法,丰富完善警示教育工作载体,积极探索特色鲜明、入脑入心、务实管用的新路径。四是突出经常性,坚持融入日常、持续用力。把警示教育工作落实到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各项要求之中,持续加压用力,确保警钟长鸣、震慑常在。《意见》强调,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过程中,找准警示教育工作切入点,加强教育、警示、提醒,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功效。一要放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发挥警示教育“放大器”的作用,扩大影响面覆盖面,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影响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要同步开展,要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庭审。要及时发布重要违纪违法案件信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用好用活典型案例资源,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印忏悔录,形成警示教育分析报告,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二要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发挥警示教育强化监督制约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笼子。根据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情况,向相关地区、部门单位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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