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山东交警】您的小型汽车鲁JXXXX在泰安市杏岗路金阳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未戴口罩]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近日,这样一张“未戴口罩”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录“记6分”处罚的图片在网上流传。2月20日,记者经与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实,该信息属谣言。“这条信息有明显的虚假成分,而且‘未戴口罩’一项竟还有错别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对于未戴口罩驾驶车辆被记分的处罚并没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该短信内容无法可依,属于虚假信息。
那么,疫情期间,开车到底需不需要戴口罩呢?记者了解到,在人员密集区域、密闭场所(如地下停车场)行驶时,仍然建议戴上口罩,并打开空调内循环。如果在人员密集或有潜在危险地方停留,上车前后也一定要戴好口罩。虽然建议在独自驾车的情况下,可以打开车窗和外循环,但当自己无法判断外界是否安全的情况下,还是建议在车内一直戴口罩。
汽修业内人士表示,机动车的车内主要靠空调对空气进行过滤,空调滤芯比较好的情况下,车外的细菌和病毒虽然大部分可以随着污染物一起被滤芯拦截,但仍然有小部分可以进入车内。另外,汽车并不是完全密封的,滤芯也有可能因时间过长效果减弱。总而言之。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尽量做到少出门,如需开车外出尽量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