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全市复工复产企业的公开信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按照党中央部署,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目前,全市企业正在陆续复工复产,广大复产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积极恢复生产经营,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了经济平稳运行,稳定了全市就业局势,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并将全力提供以下政策支持。

如果您在用工方面(企业须按照要求做到防控措施“8个必须”)遇到困难,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已经成立了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之下成立若干复工复产用工服务队,与缺工企业点对点精准服务,请将你们的缺工情况(数量及专业工种)及时告知我们(联系服务热线见附件),我们将为复产企业举办“战疫情 保复工”网络招聘专场服务活动,利用网站、手机APP、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求职者动态发布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并开展视频招聘、远程面试,通过在线招聘开展供需对接。我们将以社区(村委会)负责人为班底,组建覆盖城乡的招聘信息员队伍,为求职者提供点对点的服务,引导社区(村委会)适龄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对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审核确认,给予每人12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也欢迎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线上招聘活动。

如果您在稳岗方面遇到困难,我们将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5.5%;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如果您是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我们将按6个月的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从今年2月起提高到每月1395元)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标准。

如果您在社保缴纳方面遇到困难,我们将为您继续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和阶段性减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如果您是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我们将给予最长6个月的缓缴期,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职工仍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与员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企业与职工共担责任,共渡难关。请务必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无论您在人社业务上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将不遗余力地为复产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高效服务。

充满希望的春天已经来临,我们愿与广大复产企业共克时艰,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始终在您身旁!

全市人社系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就业服务热线

单  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德州市 0534-230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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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 0534-2671835 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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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 0534-6990136 董乐阳

禹城市 0534-7221784 李伟

宁津县 0534-542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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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 0534-8106139 杨百惠

齐河县 0534-5650335 陈静

平原县 0534-4256060 班伟

武城县 15253486370 张帆

夏津县 0534-3214196 商伟

庆云县 0534-3789456 潘家东

经济技术开发区 0534-2562219

0534-2565987 吴德胜

运河经济开发区 0534-2263027 韩佳琪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董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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