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发现1名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关于我县发现1名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通告

全县广大群众:

2月8日下午,我县发现1名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县疾控中心迅速行动,已经对患者进行了严格医学观察治疗;其生活轨迹已摸排清楚,短暂停留过的区域均已经进行全面消毒,密切接触人员也进行了严密隔离管控。

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重要窗口期。目前,我县周边多数县区已发生疫情,尤其是近期发生了多起家庭性、场所性聚集疫情,各地也已出现多起无症状感染者传染病例,加之节后大面积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切实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切实提高社会责任感,充分认识到疫情扩散蔓延的巨大风险,以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切实保护好自己、规劝好亲属朋友。

1.不出门、不聚集,出门戴口罩,每家每户原则上每2天确定1人外出购买生活物资。

2.各乡镇、街道,包保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强村居、社区出入人员管理。

3.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超市、药店等营业场所,要尽量减少营业时间,严格控制入场人流量,并落实全面消毒、戴口罩、量体温等各项疫情防护措施。

4.各企业要严格制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全面摸排职工行动轨迹,按照“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稳妥有序组织好企业复工复产。

5.湖北或近14日去过湖北的人员,一律暂缓返齐。外省、外市或德州市内所居住乡镇街道发生疫情的人员,返齐前一律向所在辖区、单位、企业报告,待审核同意后再返齐。

县委、县政府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持续加细加严各项防控举措,同广大群众一道,切实防输入、防扩散、防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齐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_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大义齐河
编辑|苗欣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