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月3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至12日在德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德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计划;三、审查德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预算草案;批准德州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八、其他事项。
记者|王志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