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5种行为

10月29日,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副市长马俊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邵浩浩出席。

此次行动于10月至12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旨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有效遏制增量,加快消化存量;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及早引导、规范、处置苗头性问题;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从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整治的重点领域或行业为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监) 进管部门结合非法集资案发情况、国家省市风险提示情况、群众投诉举报及日常监测发现风险隐患情况等,确定本辖区或本部门整治重点领城或行业,对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殷权投资、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批发零售、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以及违规发布融资类广告咨询信息的机构等。

整治重点行为为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资金或放贷业务;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在网上、网下涉嫌宣传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尤其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集会或通过电话、短信宣传等行为;打着金融 创新、电子商务、网络借贷平合、众筹平台、外汇配资等“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庞氏骗局行为;违规发布各种融资类广告咨询信息等行为。

在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测排查、强化分类处置等整治措施的同时,我市将持续推进陈案积案攻坚行动。司法机关将全面排查大案要案和陈案积案,加快处置进程,创新攻坚措施和手段,消化存量风险,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点推动公安机关立案3年以上尚未司法审结和审结2年以上尚未完成资金清退的案件,切实加快案件处置进度。公安机关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特别是资金链确已断裂、风险充分暴露、主观诈骗恶意明显、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快侦快办,有效震慑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教育社会公众;法院和检察院将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加快案件的审理进度,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人行、银监、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全力配合,依法开展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等必要的协助工作 。

记者|邓静 通讯员|孙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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