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肖华荣)
9月19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今年第八批终生禁驾名单,此次3名男性驾驶员“上榜”,年龄最大的45岁,最小的22岁。禁驾原因全部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2018年3月26日19时20分许,柴庆金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省道105线由西向东行驶至齐河县胡官屯镇孔老村路口时,与由南向北过路口卢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卢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柴庆金驾车逃离现场,于当晚22时许电话报警投案自首。经调查,柴庆金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9年6月14日,柴庆金被齐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9年7月25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柴庆金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8年8月26日20时35分许,孟凡凯驾驶小型轿车沿宁津县津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黄河大街路口北侧,撞上顺行的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车,致王某某死亡,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孟凡凯弃车逃逸,于2018年9月18日主动投案。经调查,孟凡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8月9日,孟凡凯被宁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9年9月2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孟凡凯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警方今年共公布了八批终生禁驾名单,我市34人上榜。公安交警表示,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人心存侥幸认为一跑了之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殊不知这样做已经构成了犯罪,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警方提醒,发生有伤亡的交通事故要马上报警,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市民一旦发现危险驾驶行为,可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